全校各單位:
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即日啟動,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算期間: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間發生的科研工作業績。
二、核算依據:
根據《2138cn太陽集團科研績效獎勵計算辦法》(校政[2021]68號)規定執行。
三、組織形式:
為保證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的準確性,本年度核算工作由教學部門組成的13個二級科研部門來完成。二級科研部門分別為土木工程學院、機械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學院、建筑與藝術學院、經濟管理學院、信息工程學院、能源工程系、市政與環境工程系、數理系、外語系、信息管理系、社科部和體育部。其他部門人員可根據個人情況到上述二級科研部門進行科研工作量的核算。
各二級科研部門指定專人擔任審核人,負責本單位的核算工作。
四、工作流程及時間安排
1、科研工作量申報人務必將所有科研業績在科研管理系統中登記備案。(2021年9月24-10月1日)
2、各二級單位報送基本科研工作量總量信息到科研處。(2021年9月24-10月6日)
3、科研工作量申報人填寫《科研工作量統計表》并提交各二級科研部門,同時提交相關復印件或其它證明材料。
各二級單位審核人嚴格按照計算辦法要求,對科研管理系統內的信息和提交的工作量材料進行審查和核對,并填寫單位工作量匯總表,于截止時間前將本單位簽字蓋章后的《科研工作量申報表》、《工作量匯總表》及其他紙質材料報送至科研處。(2021年9月24-10月22日)
4、科研處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并計算各單位超工作量。
5、請各二級單位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審核人必須認真負責,切實做好此次核算工作。對于未按時填報或填報不實者,以及審核人把關不嚴、影響工作整體進度而導致科研工作量無法按時計算上報的,將取消其科研工作量申報資格。并請做好各自單位的留底備案工作。
附件:
2021年度工作量核算相關表格.rar
科研產業處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