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
為深入推進我校教育研究與教學改革,即日起在全校范圍內開展2021年度教育教學成果獎的申報評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評范圍
(一)本次教學成果獎評選范圍為2017年以來取得的反映高等教育教學規律,具有獨創性、實用性的教育教學改革成果,包括課程改革、教學改革、人才培養、專業綜合改革、新工科建設、創新創業教育、教師培養等方面的實施方案、研究報告、教材、課件、論文、著作等。
(二)成果應集中體現: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教學管理,創新教育教學方法,探索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促進科研與教學互動,及時把科研成果轉化為教學內容;強化實踐育人環節,提高大學生實踐能力;改革考試方法,注重學習過程考察和學生能力評價等方面。
二、評選條件
(一)申報校級教學成果獎的研究項目應經過相關部門的立項或批準,并且項目已經完成,并有立項批準部門的結項證書和成果鑒定。省級及以上教學改革立項或“質量工程”項目中教改效果顯著、實踐成果豐富的在評審中優先考慮。
(二)教學成果必須是完成人近4年內所取得的,并經過兩年及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檢驗時間指教學成果正式付諸實施或試行的時間,不含研討、論證、制定方案時間,實踐檢驗截止時間為推薦校級教學成果獎的時間。
(三)理論研究成果應以論文、論著、教材等形式體現。論文應在公開發行的報紙、刊物、雜志上發表,論著、教材應正式出版。實施方案和研究報告要體現改革創新和可操作性。
(四)成果完成人必須是成果的主要實際參與者,嚴禁弄虛作假。
(五)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過8人。
(六)不得重復申報。
三、評選程序
評選程序為:個人或集體申報→院(系、部)推薦→高教研究所匯總、審核→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校長辦公會審核并批準。
教學成果獎由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產生,具體評審程序按照教學成果獎評審細則要求進行,評審結果經過校長辦公會審批批準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四、報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工作以部門為單位進行,不接受個人申報。
(二)紙質材料:
1、《2138cn太陽集團教育教學成果獎申請書》(A4紙雙面打印、左側裝訂,一式3份);
2、《2138cn太陽集團教育教學成果獎申請簡表》(A4紙雙面打印、左側裝訂,一式30份);
3、高等教育教學研究項目效果實踐檢驗報告(報告內容2000字左右,報告要有實踐檢驗單位的意見,一式3份);
4、按順序膠裝成冊的成果佐證材料1套,包括:
(1)封面
(2)相關課題立項通知
(3)結項、鑒定證書
(4)研究報告
(5)系列研究論文、論著等教學成果復印件
(6)證明和反映該成果、教育教學實踐成效的相關材料復印件。
5、研究成果、成果社會反響材料的原件1份;
6、《2138cn太陽集團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項目匯總表》(二級單位填寫提交)。
注:紙質材料檔案袋裝檔整齊、規范(裝檔封面粘貼《申請書》封面)。
(三)電子材料:
1、《2138cn太陽集團教育教學成果獎申請書》;
2、《2138cn太陽集團教育教學成果獎申請簡表》;
3、《2138cn太陽集團教育教學研究項目效果實踐檢驗報告》;
4、支撐材料pdf格式掃描件(與膠裝成冊的佐證材料內容一致);
5、《2138cn太陽集團教育教學成果獎匯總表》。
注:電子材料打包發送至jyjxcgj@sina.com,郵件名“二級單位—2021校級教學成果獎評選材料”,個人文件夾以參評人“姓名+申請書”、“姓名+支撐材料”形式命名。
(四)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21年11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電話:高等教育研究所 4187955 4187977
地點:崇德樓A415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2021年度校級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用表
附件5 2138cn太陽集團教學成果獎材料封面.doc
附件4 2138cn太陽集團年度校級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項目匯總表.xls
附件3 教育教學研究項目效果實踐檢驗報告.doc
附件2 2138cn太陽集團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獎申請簡表.doc
附件1 2138cn太陽集團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獎申請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