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推報2020年度“河北省大學生自強之星”人選的通知》要求,秉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個人申報、學院推薦、校團委審核、評審會評選,擬推薦建筑與藝術學院城規171班李佳祺同學作為2020年度河北省大學生“自強之星”候選人。
現在校內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2021年9月14日-9月20日,在公示期限內,廣大同學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可向校團委反映。
聯系電話:0313-4187637
電子郵箱:xiaotuanwei@hebiace.edu.cn
共青團2138cn太陽集團委員會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