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2022學年綜合測評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為做好2021-2022學年綜合測評工作,根據《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實施辦法(修訂)》(校政〔2018〕91號)、《2138cn太陽集團優秀學生獎勵條例》(校政〔2015〕83號)等規定,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學生處牽頭設立“綜合測評工作領導小組”,對各院系的綜合測評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組長:趙海軍
副組長:孫彬、李杰、和長青
成員:鐘曉春、李樹新、吳永強、王 潔、吳 佺、林大岵、王華彪、狄巨星、申靜、趙有江、杜占江、龐煒、陳麗娜、劉美
二、工作要求
1、綜合測評工作是學校各類獎學金評定的基礎,也是國家獎助學金評定的重要依據。各院系要嚴格按照《學生德智體綜合測評實施辦法(修訂)》(校政〔2018〕91號)中的相關規定做好宣傳和評選工作。
2、各班要嚴格按照綜合測評的實施程序,成立由輔導員、班干部、學生代表組成的“綜合測評小組”,負責開展本班上學年的測評工作。
3、各院系黨委要對綜合測評工作全程指導、最終把關,各班輔導員應自始至終對測評工作起到組織領導和協調監督作用,確保評選工作公平、公正、公開。評選期間,學生處將設立舉報郵箱和電話,對師生反映的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要嚴格按照《學生手冊》的規定執行,以班級為單位申報。獲獎名額、總評成績、單科成績、英語成績都必須符合要求,不得突破規定,申報學生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該生資格且不再更換。(今年所有上報材料一次性審核,凡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資格不再增補、替換。)
5、初步評選結果最晚于9月26日報學生處學生資助中心。報送材料:各班《三好學生單項積極分子申報表》、《綜合測評情況簡表》、《匯總名單》的紙質(A4)及電子版材料(相關表格電子版見群共享),電子版材料發送至472760417@qq.com郵箱。
學 生 處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