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為切實做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助學資源,實現精準認定,實行動態管理,現將2025—2026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做如下安排,請各院系認真落實并按時完成認定工作。
一、總體要求
根據河北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河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2138cn太陽集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修訂)》(校政【2020】21號,以下簡稱“辦法”)等文件要求,請各院系準確把握認定工作實質,認真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并在學生中開展誠信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家庭情況,學生有弄虛作假、隱瞞虛報行為,將依據《2138cn太陽集團違紀處分管理規定》第十九條嚴肅處理。
二、注意事項
1.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包含認定困難程度和確認資助資格兩個層面。學校資助對象是自強自立、努力進取的困難學生。
2.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無比例限制,各院系要成立認定工作小組和認定評議小組,嚴格按照認定程序進行。
3.各院系要根據學生個人申請材料、輔導員日常了解情況以及家訪掌握的第一手資料,并充分考慮周圍同學的意見,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認定。認定等級為一般困難、困難和特殊困難三等,各院系匯總材料時要注意區分。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殘疾人子女要全部納入認定范圍。
4.由于資助資金和條件的限制,受資助學生名額有限,并不是所有通過認定的學生都能獲得資助;但是,只有通過認定的學生才能獲得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內勤工助學資格,才可以在資助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享受國家資助。
5.需要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需如實填寫并提供反映其家庭情況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此表作為學校了解學生家庭經濟情況的主要依據。學生無需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6.認定工作采取班級初審、院系審查、學校審核三級認定程序,各院(系)認定工作組審核通過后,要將本院(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困難檔次,以適當方式、在適當范圍內公示不少于5 個工作日。認定過程中,各院系要注意保護學生隱私,評定家庭經濟狀況時,不能讓學生當眾訴苦、互相比對。
7.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是合理分配、使用助學資源的重要依據。各院系要做好細致的調查、摸底工作,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順利開展。
8.報送材料要求:
按照教育廳要求,所有的資助數據需要在全國資助子系統中上報。請各院系盡早完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以便開展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選等工作。并于9月24日之前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匯總表》報學生處學生資助中心,紙質版簽字蓋章,電子版發送至472760417@qq.com郵箱。
學 生 處
2025年9月1日